最近,忙于布置婚房的顧小姐有點煩——她頻繁受到不明電話騷擾,對方還揚言進婚房時要送上花圈。 原來,當初買婚房時,帶她看房的是某不動產的經紀人,而最后成交時,她與房東卻選擇了另外一家中介公司進行交易。 購房時換了中介 顧小姐與男朋友計劃在明年結婚,此前一直忙于購置婚房。今年7月,一李姓經紀人與顧小姐簽訂了看房協議,并帶著她與家人來到一小區看房。當晚,該房產的原主人馮先生來到房產所在的小區,跟顧小姐洽談房子的買賣事宜。在馮先生的要求下,顧小姐覺得找哪家中介都無關緊要。”顧小姐說,“我打電話跟經紀人說我暫時不買房了。兩天后,我們就和房東、房東指定的中介公司簽了購房合同。” 電話騷擾還上門 此后,她與家人的生活卻頻繁受騷擾。“每天十幾個電話,都換不同的號碼打,說的都是些很難聽的話。”顧小姐無奈地說:“他們還揚言,等我們的新房子開始裝修了,要再來鬧,要往里面送花圈,用磚頭砸窗戶。” 7月22日,顧小姐媽媽家的門鈴響了,毫無防范的顧媽媽打開門,看到門口站著兩名陌生男青年。據顧小姐介紹,這兩名男青年約30歲,都長得很高大,他們一見到顧媽媽就要硬往家里去。“幸虧被我媽擋住了。但是他們說無論如何要給他們好處,否則一有空就要來鬧。”顧小姐說,目前,顧小姐家人準備向警方報案。 跟誰看就跟誰買? 昨天下午,記者聯系到不動產店的負責人郭先生。郭先生承認,當初為顧小姐介紹業務的經紀人李某是公司員工。郭先生稱,“據我們了解下來,顧小姐跳開我們而另找中介交易并非無意,她這樣是無誠信的行為,對我們工作人員付出的勞動不尊重。” 郭先生稱,對于李某是否采取了一些過激行為,店方不清楚,但他希望顧小姐能與李某再次進行溝通,“行規就是‘跟誰看房子就該跟誰買房子’,我們也是有法律保護的。” 維權也不可行為過激 律師事務所賀強律師認為,顧小姐簽署了看房協議書,通過該房產中介進行了實地看房。隨后,顧小姐未經房產中介同意自行與該房屋房東取得聯系,私自完成了房屋買賣交易,未向房產中介支付任何居間報酬,其行為已構成違約。賀強說:“委托人應向房產中介支付相當于居間報酬數額的違約金,此約定合法有效,應予支持。當然,房產中介遇此情形也應理性維權,萬不可采取過激手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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