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買二手房要多長個“心眼”李洪雄是張開強的親兄弟,李洪雄在沒有房主張開強的授權委托書和房屋相關產權證件的情況下,擅自以張開強的名義賣房,并將售房信息告知一家房產中介,該房產中介來者不拒,把售房信息對外公布,而購房人王文斌覺得李洪雄有開房鑰匙就是房主,與之簽訂《房屋買賣合同 》,并交付1萬元購房訂金……張開強得知房屋被賣后當即阻止其交易。為此,王文斌將賣房人李洪雄、房主張開強,及其第三人房產中介業主一并告上法庭,要求雙倍返還訂金2萬元。 購房遇“李鬼” 家住市區育才路的王文斌急需購買一套房子,幾經測算后,認為購買二手房更劃算。 今年6月11日上午,王文斌到市區上壩路一家房產中介看張貼在墻上的售房信息時,看到張開強一套面積為102平方米的房屋要出賣的信息,經過多方比對、衡量后,他決定購買這套房屋。隨后,房產中介業主把李洪雄通知過來,隨即3人一起前去查看房屋,王文斌看中這套房屋后,雙方通過討價還價,商定價格為46萬元。 當天晚上,李洪雄、王文斌便在房產中介處簽訂了《房屋買賣合同》,房產中介業主在《房屋買賣合同》上面加蓋了印章。該《房屋買賣合同》載明,由于李洪雄未出示產權證原件,故所繳1萬元訂金暫由房產中介保管,王文斌當場將1萬元購房訂金付給了房產中介業主。 正當王文斌四處籌措購房款時,卻接到了房產中介“房子不賣了,退還1萬元訂金”的電話。 法院判退訂金 原來,這套102平方米的房子,房屋擁有人并非李洪雄,而是張開強。張開強夫婦一直居住在成都,很少住這套房子。 審判法官鄭議介紹,張開強在法庭上辯稱,他與李洪雄是親兄弟關系,房子是他受李洪雄口頭委托幫賣的,還得到了該房屋的土地證、房屋產權證復印件,可眼看房子已經成交了,李洪雄卻以“沒有委托書,口頭委托不算數”為由,不賣房子了,“我僅是幫忙賣房,不承擔責任。” 第三人房產中介業主在法庭上辯稱,就因為李洪雄沒有必備的“兩證”,所以王文斌交付的1萬元購房訂金,沒有直接交給李洪雄,而是由房產中介保管,目的就是保障資金安全。 法院審理后認為,李洪雄與王文斌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時,李洪雄并未取得張開強的書面授權委托,也沒有取得房屋相關權證,李洪雄沒有代理權。同時,在《房屋買賣合同》簽訂后,也沒有得到房屋所有權人認可,所以雙方所簽《房屋買賣合同》屬無效代理合同,房產中介所收取的1萬元購房訂金應當予以返還。 為此,法庭判決房產中介在本判決生效10日內,返還王文斌所付購房訂金1萬元。駁回王文斌的其他訴訟請求。 購買二手房注意事項 鄭議告訴記者,近年來,隨著房產市場一路走高,二手房因價格相對新房便宜而成為購房人首選。鄭議提醒購房人購買二手房時,首先要注意看賣房人有沒有房屋土地使用證和房產證,房屋是否有共有人。 其次要注意看所賣房屋是否存在權利瑕疵。如房屋是不是被司法機關查封,是否設定了抵押。因為司法機關查封財產,不需要收回相關的產權證件,只需向房管部門送達查封裁定即可查封,查封后的房屋是無法過戶的。 最后,在簽訂買賣合同時,雙方都要注意認真仔細閱讀條款,了解約定的內容,并要及時過戶,避免因市場房價漲跌而帶來的麻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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