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共同買房算共同財產嗎?據《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的規定,婚后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按照該出資比例享有房屋的產權,離婚時應對房屋的市場價值進行評估,然后按照當時父母出資的比例來進行房產分割。 目前《婚姻法司法解釋三》已正式出臺,對于夫妻婚前購房以及父母贈與等問題,做出了新的解釋和規定。建議大家對結婚購房或婚內財產作出明確約定,以避免日后糾紛和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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