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順義法院,二手房中介陳某因偽造國家機關證件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緩刑1年。順義法院供圖 新京報訊 (記者林野)二手房中介陳某為幫助買房客戶節省房屋交易稅費,使房子達到“滿五唯一”狀態,偽造了房主夫婦的離婚證,少交稅費近20萬元。后房主夫婦發現并報警。昨日,記者從順義法院獲悉,陳某的行為構成偽造國家機關證件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緩刑1年。 偽造離婚證獲利千余元 陳某是北京某房地產中介公司的分店長。2015年1月,客戶崔某找到陳某,買了順義區馬坡一帶的房子。陳某答應想辦法幫崔某少繳稅費。此后,陳某找到一個辦假證的小廣告,讓對方偽造賣主夫婦的離婚證。兩天后,陳某拿到證件,并支付了380塊錢。陳某持假證到順義地稅交納11萬多元的稅費,為買主省下近20萬的稅費,自己獲利1000多元。不久后,房主看到稅票,認為少交了個人所得稅,不同意交易,陳某將實情告知。房主隨即到公安機關報案。而崔某得知后,補交了剩余的稅款。 檢方以涉嫌偽造國家機關證件罪,對陳某提起訴訟。 認罪態度好獲緩刑 昨天,陳某身著襯衣、牛仔褲出庭受審,當庭表示認罪,稱自己是一時糊涂。陳某交代,買房之前,崔某問他可不可以少交點稅,“我說可以找一個避稅公司,后來避稅公司辦不了,我說可以給房東夫婦十萬元,讓他們離婚,他們不同意。”陳某說,之后自己就想到了辦個假的離婚證。 房屋交易成功后,中介公司收取了3.7萬元費用,陳某獲利1000多元。“我法律知識淡薄,犯罪之后我積極主動與受害人致歉,我現在也有一個孩子,知道后悔,家里也比較困難,希望法庭能對我從輕處罰。”陳某說。公訴機關表示,陳某到案后,能夠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系自首,依法可以從輕或減輕處罰。 據此,順義法院判定陳某偽造國家機關證件罪罪名成立,同時認可公訴機關意見,認可其自首情節,予以減輕處罰,判處陳某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 陳某當庭表示不上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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