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萍鄉民間互相昵稱中出現頻率最高的,若統計投票數,我看如果不舞弊的話,冇得講,一定是“魔器”排列第一。
問題是這兩個字到底怎么寫?“魔”字大概統一了認識,是“走火入魔”的“魔”;“器”字不少人寫成“氣”,我認為不妥,應當是“器皿”的“器”。理由是:古人常以“玉不琢,不成器”鼓勵人們勤學苦練,成才成器。器,就是對國家對社會有用之“器皿”,即人材。
記得乾隆皇帝曾稱贊探花劉鳳誥(萍鄉赤山石觀泉人氏)為“江西大器”;勇猛強大的軍隊或優秀的文臣武將也常被譽為“國之神器”。還有那種與社會道德、人文觀念相悖或“走火入魔”的人,雖不便稱為“鬼”,稱為“魔”還是可以的,后來這類人也被歸入“魔器”隊伍中來了。
“魔器”一般專指男性,如指某女性要加上一個“婆”字,則為“魔器婆”。稱呼“魔器”有點講究,也有點學問,論級別,分層次,如“老魔器”、“大魔器”、“細魔器”、“魔器崽”,罵人時則統斥其“死魔器”、“賊魔器”,這類就不分男女一概而論。形容一個人的某一行為,有時會脫口而出“魔哩魔氣”,而這個“氣”字就不是那個“器”字了,因為“氣”是指一種狀態。萍鄉人很聰明,盡管音同而音不同,這點應當注意。
舊時民間有句俗語:“魔器魔,打大鑼”,請先不要發笑,此話確有來歷:提醒注意這號“魔器”,不是真正傻不啦嘰的真“魔器”,而是舊社會生活在社會底層、弱勢群體中的一員。簡而言之,“魔”是生活逼出來的,“器”是社會琢出來的。
有必要解釋一下什么事“打大鑼”?“大鑼”一般指舊時人家做紅白喜事時,民樂中的一種響器。做紅喜事時“大鑼”逐漸少用而用“中鑼”代替;而做白喜事時“大鑼”可是少不得的,因為鑼大音悲更能烘托氣氛,一般大鑼的直徑總在兩尺以上。試想想看,當哀樂隊伍緩緩向前移動時,這位打大鑼者要一手提鑼,另一手不時的敲幾下,音樂素質可以差一些,但手勁可差不得半點喲,所以“打大鑼”這個吃累不討好的角色,一般是有“魔器”或叫花子擔任,好處只有一個:可以賺餐飽飯吃。
另外,被稱作“魔器”的還有兩種人:一時大智若愚的人,大事特認真,小事裝糊涂。這個綽號往往會給他帶來不少的方便。比如他偶然做錯事,或講錯話,旁邊人就可以站出來解釋:“啈怎么跟寒(他,讀方言han/)去計較,寒是‘魔器’!”對方莞爾一笑,頓時面子有光,也就心中坦然釋然了。
二是稱呼自己老公或同事、朋友那種特別喜愛的人。如果你一進門,老婆就喊:“魔器,啈回來哩!”特別是她與朋友談起自己丈夫時,得意洋洋地說;“漢里該只‘魔器’嚜……”一般應該說這兩口子關系非同一般,好得很!反之,如果她指名道姓或者說“寒嚜,哼,有咋哩魔,魔進不魔出咯混賬東西!”那就“拐嘠哩場伙”,你說是不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