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登記主要功能是保障私權,卻被寄予降房價厚望 很多人把不動產登記制度視為降低房價的利器 2007年《物權法》一頒布,推進不動產統(tǒng)一登記的工作就備受矚目。然而7年以來,不動產登記雖然被千呼萬喚,但一直是雷聲大、雨點小。但輿論普遍認為,這一次,要動真格了。 不動產登記從動議到現(xiàn)在已經過去了7年 說白了,不動產登記,人們還是最關注對房價的影響。SOHO中國董事長潘石屹就曾在微博中表示:“這(不動產登記)是好政策,如果今年實施,房價馬上會跌。”知名經濟學者馬光遠也表示,一旦政策實施,房價會有相應的下調;中國社會科學院副院長李揚更是預計,今年6月全國房地產登記系統(tǒng)啟動后,房屋過剩問題也將水落石出。“大家都說今年實體經濟要出問題,首先就是房地產出問題。” 專家和業(yè)內人士如此,普通民眾更是把不動產登記視為降房價的利器,尤其讓房價回歸到合理水平,應該是大部分普通百姓多年來的愿望,但調控持續(xù)了多年,限購、限貸、限價都用上了,如今看來效果也不明顯,所以很多人又把希望寄托在不動產登記制度上。 然而不動產登記的本質是保障私權,不是房價調控政策 所謂不動產,包括土地、房屋、林地、草原甚至是海域,但老百姓最關心的還是房產。而不動產登記的主要意義并不是調控房價,而在于明晰產權,更有效地保護不動產權利人以及不動產交易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保障房屋等不動產的交易安全,減少欺詐行為。 國土資源部法律處處長蔡衛(wèi)華,就曾于去年底撰文明確表示:“不動產統(tǒng)一登記和‘降房價’沒有關系”。包括土地、房屋、林地等所有自然資源在內的不動產,其統(tǒng)一登記,是為“克服現(xiàn)行不動產登記‘碎片化’的弊端,提高政府治理效率和水平,保證交易安全”。 人們往往希望,某個制度的出臺有助于解決一些嚴峻的社會問題。但不動產登記制度說到底也只是一個“數據庫”,“建立以土地為基礎的不動產統(tǒng)一登記制度,實現(xiàn)全國住房信息聯(lián)網,推進部門信息共享。” 為何這項看似簡單的政策,卻被很多人解讀出了“降房價”的味道的? 那么,認為不動產登記能降房價的邏輯是什么? 認為不動產登記會降房價,有下面這樣的理由: 第一,房產登記后,房產信息全國聯(lián)網,比如你在上海買了一套房,再到北京買套房卻沒人知道的現(xiàn)象將消失,這對炒房現(xiàn)象將是極大抑制。對于那些有多套房產的人來說,房產登記后為了“避嫌”(尤其是官員),會把多余的房產放出來,這勢必形成擠出效應,起碼二手房價格肯定會大跌。 第二,不動產登記時摸家底,從國外的經驗來看,這是開征房產稅的第一步,政策實施后,拋售現(xiàn)象肯定會出現(xiàn),市場供給會更多,供求關系變化,房價肯定會下降。 第三,房產信息全面登記聯(lián)網后,全國樓市的供給信息將更加真實,空置了多少將無處遁形,以前供求中的泡沫將被擠掉。 可惜這樣的邏輯多半不成立,愿望很可能落空 首先,只登記不聯(lián)網毫無意義 上文分析的不動產登記能降房價的邏輯,很大程度上建立在個人房產信息實現(xiàn)全面聯(lián)網的基礎上。值得一提的是,不動產登記中最為核心的全國個人住房信息系統(tǒng)聯(lián)網工作,在2010年就已經啟動,但進展并不順利,40個重點城市的聯(lián)網逾期8個月完成,更大范圍的城市聯(lián)網工作進度依然云里霧里。 潘石屹大概也看到了其中的難度,正如他在微博中補充說:“反對這項政策力量也是十分巨大的。” 根據近期下發(fā)的《國家新型城鎮(zhèn)化規(guī)劃(2014-2020年)》,2020年之前要建立以土地為基礎的不動產統(tǒng)一登記制度,實現(xiàn)全國住房信息聯(lián)網,推進部門信息共享。就在一年前,國務院辦公廳關于繼續(xù)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的通知中要求,在2015年以前,所有地級以上城市原則上要實現(xiàn)聯(lián)網。 這意味著個人住房信息聯(lián)網的大限,又被不給理由地延后了5年。 而對不動產只登記不聯(lián)網毫無意義。中國房地產及住宅研究會副會長顧云昌認為,“你看現(xiàn)在(有關部門)也沒有說挨家挨戶地登記,因為它本身就有產權登記的,只不過沒聯(lián)網,如果還是不能聯(lián)網,則不動產登記和以前的政策沒有區(qū)別。” 其次,就算聯(lián)網也需要數據公開,但公開并沒有制度保障 如果既做到了不動產登記,也做到了全國數據聯(lián)網,那么還需要做到數據公開,才有可能影響樓市的供求關系。 《物權法》第18條對于查詢不動產登記資料的主體有明確的規(guī)定,即權利人和利害關系人。所謂“利害關系人”,指的是與登記的不動產具有法律上的利害關系之人,包括不動產交易的當事人、與權利人發(fā)生法律糾紛的人等。由此可見,法律并未規(guī)定公民的不動產信息需向社會公開。 在今年國政協(xié)十二屆二次會議小組討論會間隙,全國政協(xié)委員、國土資源部副部長徐德明接受記者專訪時表示,(不動產登記制度)應尊重公眾的意愿,不愿意公開就不公開。 這句話可以有兩種理解。其一是尊重產權人的意愿。一般而言,很少有人愿意將自己的財產情況廣而告之,因此如果尊重產權人的意愿,就只能是“不公開”;其二是尊重大多數民眾的意愿,讓“民意”決定要不要公開某個公民的不動產信息。如果是這樣,相當一部分民眾基于反腐的焦慮,會傾向于“公開”,至少會要求公開官員的房產信息。從徐德明副部長回答記者提問的語境看,是前一種。 由此可見,假使我們政府真的克服重重阻力,實現(xiàn)了全國個人房產信息聯(lián)網,那么它對市場的影響程度,便取決于聯(lián)網數據的開放度。如果僅提供內部查詢,則對市場影響很小。 況且,影響房價的因素太多,不動產登記的威力有多大值得懷疑 如果既落實了不動產登記,也實現(xiàn)了全國信息聯(lián)網,并且這個數據是對外公開的,那我們確實可以說,不動產登記會對部分房源產生震懾作用,促使部分房源入市,但若說這部分房源的能量可以影響到整個房地產市場的走勢,卻是相當令人懷疑的。 上海房地產研究院副院長楊紅旭認為,房價偏高和部分城市房價漲幅偏大,因素是非常復雜,不動產登記只是在基礎信息管理方面是進一步完善,就像我們每個公民有身份證、有戶籍等重要信息。 中國房價的高企,和目前財稅體制、土地的供給方式、資金的供給方式、當期購買力等諸多因素有關,而一線城市尤其高,又和這些城市優(yōu)質資源富集,個人的發(fā)展及子女受教育的機會好有關,而不動產登記對上述因素的影響力則很小。 最后,指望貪腐的官員拋售房屋來降低房價,也不靠譜 認為不動產登記制度推行后能降低房價,很重要的一個理由就是官員會拋售房屋,造成供給增多的局面。 前段時間,有一些官員房屋集中拋售的新聞,后來證明,一方面中介提供的信息不甚準確,另一方面中介也在過分渲染。 實際上,要清理官員的房產,不用推動全國登記,真的去調查的話現(xiàn)在也能實現(xiàn)。但是,一方面他們可能是合法持有,另一方面可能早以各種方式轉到親戚朋友名下。 同時,還有一個很重要的可能——“代持”。事實上,這一點早已是公開的秘密,尤其是在去年薄熙來案公審中,薄家位于法國尼斯名勝區(qū)的豪宅,占地近四千平方米,由法國人德威爾和英國人尼爾伍德各“代持”50%權益。 薄熙來家的海外房產就是用代持方式降低風險 這種“代持”現(xiàn)象,可能不是小范圍的,通過不動產登記來“擠出”部分官員手中多余的房產,恐怕并不樂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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