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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鄉市新城區D1-D2-06-01/03地塊控規調整公示說明
D1-D2-06-01/03地塊位于萍鄉市新城區玉湖路北側,鴨嘴龍路以東。為推動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緩解教育資源壓力,擬對地塊控規進行調整。我局按照控規編制程序和要求,經規劃編制項目業務審查會審查通過,現予公示。具體規劃指標為:
將D1-D2-06-03地塊中892.98平方米(計1.34畝)的用地與D1-D2-06-01地塊合并,用地性質由服務設施用地(R22)和住宅用地(R21)調整為中小學用地(A33),用地面積為46484.75平方米(計69.73畝),容積率由不大于2.0和不大于2.4調整為不大于0.7,建筑密度由不大于35%和不大于30%調整為不大于25%,建筑限高由不大于24米和不大于80米調整為小于24米,綠地率由不小于30%調整為不小于35%;D1-D2-06-03地塊面積由6146.5平方米調整為5253.52平方米,其他指標不變,即用地性質為服務設施用地(R22),容積率不大于2.0,建筑密度不大于35%,建筑限高小于24米,綠地率不小于30%。
地塊海綿城市建設、綠色建筑和裝配式建筑按規定執行;公廁、母嬰設施、無障礙設施、充電樁和智能安防設施等公共服務設施以及供電、通信基站、雨污分流等市政設施,須按《江西省城市規劃管理技術導則(2014版)》等規定和文件配置。D1-D2-06-01地塊配建機動車停車泊位按1.5個/100名學生配置、非機動車停車泊位按10個/100名學生配置;D1-D2-06-03地塊配建機動車停車泊位按1.0個/100平方米建筑面積配置、非機動車停車泊位按3.0個/100平方米建筑面積配置,且機動車和非機動車停車泊位均不低于《江西省城市規劃管理技術導則(2014版)》標準。地塊海綿城市建設指標均為:年徑流總量控制率不小于80%,地塊年徑流污染控制率不小于59%。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的要求,對該地塊控制性詳細規劃方案進行批前公示,征求市民意見和建議。如有不同意見和建議,請于公示期間以書面形式向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國土空間規劃科(城市大廈8號樓8樓802室)或市自然資源遙感技術管理中心(城市大廈8號樓3樓369室)反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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